欢迎您, 今天是 -      用户名 密 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Alternate Text
Alternate Text
首页 - 行业动态 - 公告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合肥市物业行业改革发展30年荣誉选树的通知

发布: 2025-12-05     文章来源:

from clipboard

关于组织开展合肥市物业行业改革发展30年荣誉选树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物业企业、相关单位: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也是全市首家物业服务企业成立迄今30年,标志着全市物业行业历经30年改革发展历程。30年来,全市物业行业在各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推动下,特别是近年来,呈现良好发展趋势,在经济社会建设中作用日益凸显,成为社区治理、民生服务、安全保障的重要力量。为总结全市物业行业30年特别是“十四五”期间发展经验启示,更好谋划奋进“十五五”,经第七届理事会第八次会长办公会决定,组织开展行业发展30年荣誉选树活动,具体如下:

一、荣誉类别

(一)行业领军人物。主要面向在肥注册的物业企业或分公司现在职主要负责人,须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1.个人物业行业从业连续满15年以上,积极参与行业创新发展,对行业发展和社会服务做出突出贡献,在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重大失信记录和职务所致安全责任事故;

2.所在企业在肥具有较大影响力,经营业绩、发展规模、服务品质突出,近三年企业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失信记录,未被县级以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通报处罚。

本项所指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外地企业在肥分公司登记负责人或实际主要管理人(如董事长、总经理等,在肥工作满5年)。每家企业限报1人。

(二)行业新锐人物。主要面向在肥注册的物业企业或外地在肥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或特别优秀的其他中高层,须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1.个人物业行业从业连续5年以上,积极参与行业创新发展,对行业发展和社会服务做出积极贡献,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重大失信记录和职务所致安全责任事故;

2.所在企业在肥具有一定影响力,经营业绩、发展规模、服务品质良好,近三年企业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失信记录,未被县级以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通报处罚。

本项所指主要负责人和特别优秀的其他中高层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经营班子核心成员,以及外地企业在肥分公司登记负责人或实际管理人(如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在肥工作满2年)。每家企业限报1人。满足前述“领军人物”其他条件但因从业年限不满足的特别优秀的人员纳入“新锐人物”。

(三)行业服务先锋。主要面向在肥物业项目的一线服务岗位人员,如项目经理及负责环境、安全、设备、客服等人员进行遴选,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物业行业连续从业满5年且在肥物业项目满3年,对项目规范创新满意服务发挥积极作用,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志愿服务、矛盾调处等,在小区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获得居(村)委或党委、镇(乡)党委政府或县级以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相关服务类荣誉,或媒体正面报道,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重大失信记录和职务所致安全责任事故;

2.所在物业项目在肥区域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县级以上物业管理部门或县级以上物业管理协会授予相关服务荣誉,客情关系良好,无重大舆情和信访投诉,近三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县级以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通报处罚。

每家企业限报3人(其中项目经理不超过1人),每人需提交1份在肥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不得同一项目),在肥住宅类服务项目满5个以上每家企业可增报2人(项目经理不超过1人,且需附至少5个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四)行业标杆引领企业。主要面向在肥注册登记的物业企业(不含分公司)。须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1.企业注册登记满10年以上,在肥具有较大影响力,经营业绩、发展规模、服务品质突出,近三年企业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失信记录,未被县级以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通报处罚;

2.企业积极参与行业发展和社会服务并做出突出贡献,业内有较大影响力,在现代化经营管理、党建引领健康持续发展、物业服务创新、标准化和品牌建设、和谐客企职企关系等方面具有引领启发性突出经验做法。

(五)“好服务”引领项目。主要面向在肥物业服务项目,须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1.由申报的企业实施市场化物业管理服务满3年,在合肥区域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县级以上物业管理部门或县级以上物业管理协会授予相关服务荣誉,客情关系良好,无重大舆情和信访投诉,近三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县级以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通报处罚;

2.该项目在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建设、标准化物业服务、融入基层治理、和谐客企关系、“物业服务+”以及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具有引领启发性突出经验做法

每家企业限报2个(非住宅不超过1个),并提交在肥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在肥住宅类服务项目满3个以上每家企业可增报1个住宅类物业项目,且需提交至少3个住宅类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六)同行赋能示范供应商。主要面向长期以来配合支持我市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服务企业,须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1.从事相关服务经营满5年以上,入会满3年或近年来积极支持协会相关行业和会员服务工作,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违规经营和失信记录。

2.配套服务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良好,得到物业服务企业高度认可,双方未发生因履约所致经济纠纷或诉讼,未发生因提供的配套服务导致重大信访投诉、安全事故或处罚通报。

二、工作安排

(一)自行申报。本次选树不收取任何费用,不组织集中收费宣传报道。自愿申报的单位对照条件要求,按相关附件进行申报,并附相关证实材料,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扫描件提交至协会电子邮箱2683880281@qq.com,逾期不再受理。申报项目多的,按一项一册进行汇总打包提交。

(二)综合评审。秘书处根据申报材料,组织综合评审,提出建议名单,并在协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3日,经公示无异议提交会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协会拟组织召开行业改革发展30年颁奖典礼颁授奖牌和证书。

(三)诚信承诺。各申报单位需就申报作出诚信承诺,如存在有违反物业管理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业主合法权益及其他情形,受到市、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信用扣分、行政处罚的,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查找属实的,将取消申报资格,收回所颁授的荣誉,并将限制一年内不得参加本会组织的任何选树、评选和竞赛活动,对申报其他单位组织的评选征询本会意见时不予支持。相关事宜可咨询秘书处,0551-62646808。

 

 

附件:1.合肥市物业行业改革发展30年行业领军(新锐)人物申报表

2.合肥市物业行业改革发展30年行业服务先锋申报表

3.合肥市物业行业改革发展30年行业标杆引领企业申报表

4.合肥市物业行业改革发展30年行业“好服务”引领项目申报表

5.合肥市物业行业改革发展30年同行赋能示范供应商申报表

 

 

 

合肥市物业管理协会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