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某物业公司未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资料问题
2024年5月31日,某物业公司在宁波市鄞州区某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未按规定与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其指定人员办理移交手续,亦未移交包括竣工验收资料、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技术资料及其他物业管理所需的重要资料。
该行为直接导致小区业主信息需重新梳理,停车场与门禁系统被迫更换,电梯、消防、监控、绿化等关键设施无法及时维护,严重扰乱了小区物业管理秩序。
鄞州区住建局于2024年8月27日向其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9月1日前完成整改并移交资料,但该公司逾期未执行。
案件随后被移送至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该局于2024年9月13日立案调查。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6.2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