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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 2017-11-13     文章来源:     查看: 895次

1、建立与政府部门和协会沟通渠道,搭建与会员单位的桥梁,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物业管理行业专业技术管理方面的建议和诉求,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2、协助相关政府部门和协会制定园林绿化维护的技术标准,并督导会员单位贯彻执行。提高园林绿化管理技术含量,规范和指导会员单位建立园林绿化档案。


3、推广适用于我市的园林植物品种,开展对植物新品种及园林植物保护的研究与应用,交流本地园林植物价格信息。


4、建立园林绿化管理信息网络,收集和发布国内外园林绿化管理信息资料,为物业管理行业提供环境设计、园林规划、园林建设工程等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


5、开展技术和业务培训,为会员单位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和业务指导,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解决会员单位园林绿化管理中的疑难问题,为会员单位提供技术支持。特别是植物病虫害防治即植保工作中的问题,做好会员单位技术支持的后盾。


6、组织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行业重点学术课题、科研项目的研究和攻关。组织专业对口的跨地区交流与考察。结合本地实际,推广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方法,提高行业整体管理水平。推动会员单位内外横向联络与沟通,组织会员单位举办各种形式的理论研讨、操作技术观摩活动和专业培训班、专题讲座班、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指导班。组织参观考察活动,加强会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


7、探索和研究园林绿化工作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8、完成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