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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物业管理协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 及第七届理事会授权会长办公会工作事项

发布: 2026-08-24     文章来源:     查看: 7 次

依据《合肥市物业管理协会章程》,并分别经2024年12月26日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暨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批准(1-6项)、2026年1月22日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暨第七届理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批准(7-8项),合肥市物业管理协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七届理事会授权会长办公会工作事项如下:

一、负责会员入会申请的审核批准。

二、负责退会(含视为自动退会)的审核批准,是理事以上单位的,其出任人相应职务一并免除。要在理事会上通报理事以上单位退会名单。

三、负责自愿提出不再担任理事以上单位申请的审核批准,退出理事单位的,如属于常务理事以上单位的一并退出,出任人职务一并免除。要在理事会上通报退出的理事以上单位名单。

四、负责单位名称、出任人变更的审核批准。出任人为理事、常务理事、副秘书长的,提请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追认,并在理事会上通报;是副会长的,提请理事会追认。

五、负责理事的增补,但本届内理事单位增补后的总数不得超过200个(人),并在理事会上通报。

六、负责筹备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与理事会会议。

七、负责协会会员的发展和管理。

八、负责《合肥市物业管理协会会员诚信自律公约》执行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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