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物业服务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安全管理的倡议
各会员单位、各物业企业:
南京市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教训惨痛。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2月25日上午10时左右,北京丰台区一电动车棚起火;当天18时许,我市瑶海区新海家园C区4栋12楼楼道内电瓶车起火,过火面积约2平方米,幸无人员伤亡。近年来,电动自行车起火致人伤亡事件频发,再次敲响消防安全警钟。市房产局近日也迅速印发《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督导的通知》。为深刻汲取教训,积极落实要求,现就切实做好物业服务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安全管理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整治。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相关法规政策和主管部门文件精神,以血淋淋事故对照自查自纠是否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相关责任。要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组织对在管项目进行全面集中专项摸排,当前要重点围绕市房产局要求的6个方面加强排查整治,并及时落实省市县各级管理部门抽查暗访的整改要求。
二、强化场地管理。要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标志明显,配置消防器材完备、完好,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严禁堆放杂物。强化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管理,定期对充电设施进行检查检修和保养,防止设施陈旧、线路老化。及时维修、清除或拆除损坏的充电设施。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建设运营单位监管,选择具有相应资质、技术可靠、服务快捷的专业公司。就日常巡查过程发现的充电设备问题,要第一时间督促整改,对未及时修复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必要安全防范措施。
三、做好行为引导。要做好业主停车和充电行为引导,禁止在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人员密集场所停放;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禁止在集中充电场所存放易燃可燃物品;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各单位要主动联合属地街镇、社区及小区党组织、业委会(物管委),发动群众,通过广播喇叭、条幅标语、致业主一封信、宣传展板、警示海报、“十禁止十不得”告知卡、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警示、上门宣传劝导等多途径、多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教育引导。通过强烈视觉冲击、人人自危氛围营造,推动业主自觉自发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取人防和技防相结合方式,防范制止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入梯上楼、飞线充电行为。
四、落实工作“三单”。各单位要切实做好物业服务区域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和安全充电的巡查、劝阻和报告工作,强化并落实项目经理直接责任人责任。要全面落实并灵活运用市房产局要求的巡查、劝阻、报告“三单”制度。完善物业服务区域日常巡查记录单,加强日常巡查同时并规范完整记录。巡查过程中发现业主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予以坚决制止清理,并通过《住宅小区内违规行为劝阻通知单》及时告知并劝阻业主。对不愿配合的业主要加强沟通交流,于情于法于理做好解释工作,对拒不配合、屡劝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应第一时间填写《违规行为报告单》并及时向相关执法部门、属地街镇(社区)报告,同时抄报居委会、业委会(物管委)等,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处置。按照“一事一档”通过《住宅小区违规行为巡查劝阻报告处置记录表》建立工作档案,留存工作记录,加强工作跟进,形成工作闭环。
五、深化消防管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加强消防管理,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防范服务责任义务。健全公司和项目安全管理分级领导小组,增强消防意识、提高消防技能、配置专业人员、强化日常监管,层层落实消防责任。要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并持续做好日常维护,确保完备、完好有效。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及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清理楼道堆杂,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消防车作业场地不被占用。制定电动车充电管理制度并完善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和训练演练,确保有效应对并报告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处置,在突发事件时能第一时间启动预案,在消防车和消防人员赶到现场之前,能设法灭火自救、迅速启动报警器、组织人员疏散,尽可能将火灾火势和损失降到最低,给消防救援争取宝贵时间。
安全管理,警钟长鸣。生命只有一次,容不得半点疏漏和侥幸,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赌不起。希望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保持时刻警惕,切实履责担当,切忌侥幸躲、消极动、应付改,坚决把好电动自行车入户停放充电“第一道关口”,切实把安全风险降到最低、堵在“门外”。
合肥市物业管理协会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