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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住宅小区物业项目经理服务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 2026-02-09     文章来源:     查看: 57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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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住宅小区物业项目经理服务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物业企业:

为落实全市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要求,强化物业项目经理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服务能力水平,推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品质提升,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和工作需要,举办全市住宅小区物业项目经理服务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1.时间:2026年3月底或4月初。

2.地点:暂定合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新校区举办(蜀山区明理路与崇德路交口)

具体开班和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训对象

协会会员单位在肥住宅小区项目的经理(含B岗)或拟任项目经理、骨干员工。本次培训班暂定150人,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

三、培训内容与方式

1.培训内容:相关法规政策解读、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务,经验分享交流。日程初步安排详见附件1。

2.培训方式:采取专题讲座、业务辅导、研讨交流等形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1.自愿参加,有意参训请按要求填写汇总参训学员信息表 (见附件2),并于3月20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通过2683880281@qq.com电子信箱发协会秘书处。

2.此次培训时间共2天,封闭式培训,学习培训期间不得无故旷课,不得擅自离校。第一天当晚需住校(晚上安排讨论与综合考核)。

3.培训采取低偿原则,收取培训服务费590元/人,包括场地费、资料费、师资费及培训期间食宿费(标间、1早3正餐,如单住需补交120元/人),费用交至协会账号,结束后统一开具发票。来回市交费自理。

4.已确定的参训人员不随意替换。培训纳入年度项目经理评价记录,考核合格发放协会统一印制项目经理技能培训证书。后续视情可与中国物协相关项目经理培训机制联动。

5.需办理全国物业行业项目经理岗位证书(含首次或继续教育)可免培训费,但需分别补交工本费500元(首次办理)、300元(继续教育证书)。

6.积极参训企业纳入年度优秀会员单位记录积分,参训人员和所在物业项目优先纳入年度优秀典型选树。

相关信息可咨询协会秘书处,郭欣,0551-62646808。

 

附件:1.培训日程初步安排表

2.参训学员信息表

 

 

 

合肥市物业管理协会

2026年2月4日

 

 

 

附件1


全市住宅小区物业项目经理服务提升培训班日程安排(暂定)

日期/时间

内容

授课人/组织人

第一天

8:00-8:40

报到、办理入住

秘书处

9:00-9:30

开班式 动员讲话

市物协

9:30-10:20

合肥市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部署

主管部门

10:30-12:00

新修订《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解读

主管部门

12:00-14:30

午餐、午休

市物协

14:30-17:00

住宅小区物业项目经理实务1

行业专家

17:00-18:30

晚餐

市物协

19:00-21:00

物业好服务、好经理研讨

市物协

第二天

8:00-10:00

住宅小区物业项目经理实务2

行业专家

10:10-11:40

住宅项目移交、物业事务公开指引实务

行业专家

11:40-13:40

午餐、午休

市物协

14:00-15:00

经验交流

项目经理

15:00-16:00

“五好”物业“好服务”工作布置

市物协

16:00-16:30

结业式

市物协

16:30

返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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