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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合肥市物业管理协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 2024-08-21     文章来源:     查看: 20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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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合肥市物业管理协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相关单位和个人:

为聚集行业集体智慧,发挥专家专业服务和保障作用,提升本会赋能会员、助推行业、服务群众的能力,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和本会工作实际,现公开征集本会专家库专家,具体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会会员单位及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单位相关专业人员。已是本会专家库专家但聘期届满,需续聘的要重新申报。

二、专家类别及专业

(一)物业服务类。主要为清洗保洁、绿化养护、工程管理、安全管理、客户服务、社区服务(含家政、养老、育幼、病患陪护等)等专业服务。

(二)综合管理类。主要为政策法规与标准化、企业管理(含战略管理、品牌管理、风险管控等)、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拓展(含招投标实务)、项目管理(含项目策划、实施、管控等)、多经与运营(含增值服务、条线管理等)、业主大会与业委会组建运行等专业管理。

三、专家服务

经协会审定后聘任为本会专家并纳入专家库统一管理,参与本会组织开展的各类调查研究、政策标准起草、教育培训、评审测评、业委会咨询辅导等活动。

四、专家条件

(一)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风正派,诚实守信,能认真、公正、廉洁履行职责。

(二)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技能等级。

(三)熟悉物业法规、政策、标准,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历,从事物业管理10年以上且负责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具有专家服务经验(至少提供1项服务业绩、成果或案例)。

(四)具备履行专家职责的时间、精力和身体条件,主动积极完成交办的工作,自觉遵守专家库管理办法和专家廉洁纪律,服从统一管理,接受监督(需对此做出承诺),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五)在本行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取得丰富研究成果,获得国家或者省、市奖励或荣誉的优先入选专家库。

五、征集程序

(一)申报。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方式申报,自愿申报的单位和个人,填写《合肥市物业管理协会专家库专家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身份证、技术职称、从业证明、获奖荣获、专业成果或案例等)合并成册(1人1册)扫描为PDF格式电子版,以“姓名+单位”命名,发送至协会邮箱2683880281@qq.com。本次增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下午下班前,逾期不再接收,单位人员名额不限。

(二)遴选。协会秘书处及时予以梳理,对照条件进行符合性初审,对资料不全的及时通知申报单位提交补充材料,并形成初选名单。9月底前组建专家库专家遴选小组,择优确定入库专家建议名单。

(三)入库。秘书处通过协会门户网站对入库建议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专家组织入库法规政策和纪律培训,培训合格的授予专家聘书,纳入专家库。

专家征集相关事宜可咨询协会秘书处江燕,0551-62646808。

 

附件:合肥市物业管理协会专家库专家申报表

 

合肥市物业管理协会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