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合肥市物业管理协会师资库授课专家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合肥市物业管理协会师资库管理工作,发挥师资库专家在行业发展中的作用,提高物业管理行业服务水平,经合肥市物业管理协会培训中心研究决定,现将《合肥市物业管理协会师资库授课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予以下发。本办法自2021年3月20日起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合肥市物业管理协会师资库授课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合肥市物业管理协会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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