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合肥市物业管理工作始终坚持深化党建引领,以推动高质量物业服务为目标,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不断探索和创新行业监管新方法,补齐社区治理短板,解决物业管理突出问题,着力构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新格局。
坚持高位推动,形成物业管理融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新格局。在顶层设计方面,2019年,合肥将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为市委一号课题和书记工程,市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完善基层治理工作的意见》,以配套形式印发《关于加强党建引领创新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8个文件,明确提出突出党组织对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把党建引领与基层治理、小区物业管理相结合,以小区治理推动社会治理。在组织落实方面,成立市物业行业党委,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领导,同时接受市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指导。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物业行业党建工作职责的通知》,规定市行业党委统筹领导和管理全市物业行业党建工作8项责任清单,明确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物业行业党建工作及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工作职责。在夯实基础创建品牌方面,把党支部建在小区,把党小组建在楼栋。围绕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日常管理、服务质量、社会形象等重点内容,建立“红色物业”标准,创建党的组织和工作向物业服务企业和住宅小区全覆盖的合肥“红色物业”党建品牌。
突出示范带动,建立社区党委领导下的共建和美小区新机制。在培育“三位一体”典型方面,明确“党建引领、服务载体、问题化解、红色氛围、志愿服务”五个维度标准要求,推动全市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住宅小区议事协调机制。目前,全市已有311个城市社区建立住宅小区“三位一体”议事协调机制。在培育“业委会规范”典型方面,从“组织引领、工作职责、收益管理、决策程序、报告制度”五个方面强化业主委员会规范管理运作。由基层党组织牵头,物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市场监管、司法、公安等职能部门及业主代表参与,对业主委员会履职进行综合评价,对不称职、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坚决予以罢免或调整,无法正常履职的业主委员会及时予以改选或换届;对新选举或换届的业主委员会严把党员比例关、成员条件关和操作程序关,加强业主委员会成员培训力度,切实提升业主委员会规范运作水平。2019年以来,新成立(换届)的86个小区业主委员会中,党员达到50%的业主委员会占比过半。在培育“优质服务”典型方面,围绕“企业党建、示范创建、特色服务”三个方面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创新优质服务,推行物业服务企业党员法人和党组织负责人“一肩挑”。提升物业管理水平,谋划出台《坚持党建引领共建和美小区三年行动方案》,建设“邻里和睦、环境美好、文明有序的和美住宅小区”。将物业服务企业优质服务典型培育与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创建、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星级评定等工作相结合。截至目前,全市登记在册的“三位一体”议事协调机制有效运作典型55个,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典型41个,物业服务企业优质服务典型84个,其中培育成效三类合一的典型30个。
优化协作联动,构建物业管理重心下移多方参与的新体系。在发挥街道社区作用方面,开展街道(乡镇)物业管理重心下移工作专项评价,督促街道和社区分别落实兜底责任和主体责任,发挥“轴心”功能。目前,全市基层物业管理队伍基本建立,全市63个街道均设立物业管理专职部门,每个社区居委会配备1~2人兼职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了对各街道的目标考核,重点对物业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及经费落实、工作开展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验收。在发挥部门联动作用方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领导体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晰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推动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依法履责。优化街道机构设置,统一设立“一办五部两中心”,明确物业管理的机构和职能,下沉行政编制,增强工作力量。依托社区网格化平台,强化日常巡查、联合处置、反馈督办,编制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职责清单,形成社区“吹哨”、部门“报到”的综合执法进小区的联动机制。在发挥群众参与作用方面,以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为抓手,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办好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关键小事”。推动街道社区建立业主恳谈会、事务协调会、工作听证会等多方议事平台,推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事务、公共收益和专项维修资金等信息公开,对涉及物业管理重大事项和问题,街道社区党组织引领广大居民群众有序参与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推进“四联四定”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积极参加社区建设,让居民唱主角,实现住宅小区共建、共治、共享。
致力于创新驱动,打造消融化解基层物业服务管理矛盾新模式。在破解物业服务企业监管难题方面,转变观念、创新手段,监管思路从“管主体”转为“管行为”,监管重点从“管企业”转为“管项目”。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管理,联合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发布《合肥市物业服务质量评价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全面推行第三方考核制度,以考核、奖惩、诚信评价等“硬杠杠”倒逼提升管理水平。严格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监管,探索试行共管账户,帮助业主管好“钱袋子”。在破解物业矛盾纠纷化解难题方面,在全市住宅小区推广设立了住宅小区基本信息公示牌,公布小区各类违法行为、常见问题的受理部门和处理主体,畅通居民投诉和处理渠道。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会同司法、综合治理等部门筹建了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委员会,构建了以市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委员会、县(市)区物业管理联合调处中心、街道(乡镇)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社区党建联席会议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基本实现“小纠纷不出小区、一般纠纷不出社区、重大纠纷不出县区”的目标。2020年以来,全市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明显降低,信访数量同比下降20%。在破解老旧小区长效管理难题方面,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与“管理覆盖”双同步,对规模较大的老旧小区,引导业主规范选聘市场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对规模较小的老旧小区,集中多个小区“统一打包”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部分开放式及零散小区,实施社区准物业化管理模式;对老旧安置小区,实施“居委会+物业”小区管理模式,实行人员管理归居委会,技术管理维护归物业服务企业。目前,全市物业管理覆盖率超过90%,2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