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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城市更新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发布: 2026-10-19     文章来源:

编者按


近日,市场星报刊发文章《〈合肥市城市更新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文中对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合肥市城市更新条例》的立法实践进行了报道。


据悉,该条例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彰显科创城市特色,在规划计划、组织实施、科技创新、水系保护与开发利用等方面作出规定,为推进我市城市更新提供法治保障。




《合肥市城市更新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8章45条,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彰显科创城市特色,为该市城市更新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条例摒弃大拆大建模式,坚持民生优先,统筹老旧小区改造、历史保护与生态修复,并专门增设科技创新和水系保护与开发利用专章,契合合肥发展特色。同时,通过优化容积率、用地政策,简化审批流程,有效激活社会资本,推动存量空间提质增效。


该条例的出台,既是破解城市更新实践难题的现实需要,也是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标志着合肥市城市更新从经验化、项目化推进全面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条例施行后,将进一步规范并推动城市更新工作,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提升城市品质与管理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舒心、更安心。



来源:市场星报

编辑:周勇

一审:胡斐然;二审:杨洁;三审:金祺